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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年有望出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2007-12-28 00:25:00 中国能源信息网 我要评论

核心提示:日前,从“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上获悉,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明年将可出台。 “除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

    日前,从“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上获悉,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明年将可出台。

  “除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日前在北京举行的“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上说。

  据悉,截至2007年11月,中国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今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又颁布实施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刘兆彬司长进一步表示,下一步召回制度建设将加强立法,增强法律效力和行政监管力度;加强各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国家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在医院收集与产品有关的人身伤亡信息,为国家制定产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提供依据;制定与产品召回法规配套的安全标准,规范产品召回管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引导消费者对召回制度的正确认识。

  刘兆彬司长向媒体透露,国家质检总局已完成草案初稿起草工作,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将积极努力尽快推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法律层级,扩大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他说,“最快情况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明年可出台。” 出席研讨会的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姜天波处长也明确,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考虑把该管理条例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该管理条例草案要求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缺陷产品而造成严重后果,他们可能面临吊销生产执照甚至法律诉讼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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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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