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标签修订议案提交审议
[2008-01-09]
核心提示:今年6月27日,欧委会采纳一项有关物质和混合剂分类、标签及包装的条例议案,旨在令欧盟制度与联合国全球协调制度一致。假若议案获得通过,现时输入欧盟的产品的个别标签规定将会取消,香港和中国内地制造商应可从中受惠。
今年6月27日,欧委会采纳一项有关物质和混合剂分类、标签及包装的条例议案,旨在令欧盟制度与联合国全球协调制度一致。假若议案获得通过,现时输入欧盟的产品的个别标签规定将会取消,香港和中国内地制造商应可从中受惠。此外,条例议案亦与新的《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简称“REACH”)相辅相成。
现行的欧盟化学品分类及标签制度载述于下列3项重要指令,指令在健康、安全、环境和消费者方面提供高度保障:
危险物质指令(67/548/EEC);
危险制剂指令(1999/45/EC);
安全数据表指令(91/155/EEC-由2007年6月1日起,这指令已被REACH规例取代)。
上述首2项指令阐述有关危险物质和制剂在分类、包装及标签方面的规定,第3项指令则确保物质和制剂供应商向专业客户提供关于化学品危险和安全使用指引的资料。
条例议案采纳与联合国全球协调制度相符的准则,令全球的有害化学物质和混合剂在环境、健康及安全方面的资料得到划一。根据议案,物质和混合剂输入欧盟或于欧盟市场销售前,将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加上标签及包装。此外,议案又规定有关产品必须采用新的分类准则、标签内容以及包装和危险标志。
条例议案的目标包括:1)统一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规则;2)规定企业自行将其制造的物质和混合剂分类,并通知有关当局;3)制定统一的物质清单;4)提供标签目录。以下是一个极度易燃化学品标签更改的例子:
对大部分化学品而言,条例议案建议的制度与现行制度相似。不过,一些危险级别化学品的分类准则稍有不同,因此若干类物质和混合剂会重新分类。议案的另一目的是防止环境受到危险化学品的影响,以及保障工人和消费者的健康。议案又采纳REACH规例中关于化学物质的使用、分类和标签的规定,并制定统一分类清单。
条例议案将提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审议,目标是分别于2010年12月1日及2015年6月1日前,将物质和混合剂重新分类。预料欧委会将提出其他议案,修订欧盟法例以配合新规例。条例一旦获通过,将取缔现行的欧盟分类及标签指令(关于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及标签的第67/548/EEC号指令,以及关于危险制剂的分类、包装及标签的第1999/45/EC号指令)。